民族教育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室领导下,贯彻党的民族政策,负责学校民族教育,落实西藏学生教育教学、文体活动和生活管理的职能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根据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和西藏生管理条例,确定学校民族教育的主题、内容、方式和途径,并制定计划、组织实施、指导检查、总结评价。
2.协助校长室负责西藏学生的招生、建班、管档、毕业工作,根据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西藏学生学籍管理,记录和跟踪西藏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发展情况,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、升学考试的报名、志愿填报及录取高校的相关工作。
3.协助校长室负责在校西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,坚持正面教育为主,贯彻疏导方针,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。
4.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课程计划以及西藏学生的学习基础,确定西藏班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基本方法,深入研究西藏学生的学习特点,探索教学规律,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。
5.针对西藏学生的特点,开展丰富多彩和特色化的校园活动,提供更多的活动平台,充分展现西藏学生的民族特色,让他们身心健康、舒展愉悦地成长。
6.牵头负责西藏学生的生活后勤,协调各部门安排好西藏学生用膳、住宿、津贴补助、生活环境等后勤事务,联系学生家庭,关注不适应学生和贫困生,让每个西藏生在校都有家的温暖。
7.落实西藏学生寒暑假和节假日的活动和生活,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,适量安排文化科目的学习和补课,保障学生安全。
8.促进藏汉学生的交流与融合,营造多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和相互学习的学校氛围,适时安排西藏学生进入汉族学生家庭,加强民族交流与交往。
9.组织和强化承担西藏生教育教学、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学习、培训,不断提高西藏生教育和管理的水平,根据有关规定,落实西藏生教育和管理的绩效津贴。
10.加强与西藏自治区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合作,加强与各民族教育办班点和专门学校的联系,相互借鉴,共同提高。